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在场参建单位的民工工资发放形式为:各工班制定农民工花名册经项目部审核,由项目部统一发放,有相关的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民工工资基本发放到位,但发放细节仍需完善。对此检查组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做了进一步要求:
一、发放农民工工资时项目部必须在项目部本部及主要农民工驻地张贴相关告示及公告及时告知。
二、对农民工花名册不断完善,随时掌控民工的去向,花名册上要有农民工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三、要求项目部审核各工班制定的农民工花名册后直接发放至个人,要求农民工必须签字、按手印,并留相关的影像资料。
四、要求各工班长以及民工工头在退场时及工资发放后签署承诺表示项目部已结清民工工资,避免出现纠纷。
五、项目部每月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资料(包括影像及文字资料)装订成册交总监办及业主存档并作为计量支付的附件资料。